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医疗机构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医疗机构
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提供的纸质材料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http://rr.mep.gov.cn/rsmsreq/》中进行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文件,或者明确1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文件、学历复印件;
六、辐射工作人员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材料复印件,或持有的上岗证复印件;
七、配有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
八、健全的射线装置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护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等);
九、人员培训计划;
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十一、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放射监测评价报告;
十二、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