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盘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唐君恒等9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六盘水环党通〔2015〕7号
中共六盘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关于唐君恒等9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局党组2015年4月23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市人资社保局批复同意(六盘水人资社保公复〔2015〕58号、六盘水人社干复〔2015〕20号),任命:
唐君恒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高 欣同志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闫 力同志为环境影响评价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 旺同志为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佐明同志为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周 彧同志为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陶明镜同志为市环境监察支队应急科科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万 莉同志为市环境监察支队排污费征收科科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姚 逸同志为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9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4月算起,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2015年6月15日